一、香港
1.落户要求
申请人在香港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;
在毕业之后6个月内提交申请;
须在申请时先获得聘用,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,可以负担在港生活费用。
2.落户福利
子女享受十五年免费教育;
通过华侨生联考或者DSE考试等捷径升读大学;
享受全球低税,即使回到内地工作也有对应的税务补贴;
168个国家和地区免签护照;
与内地居民同等资格享受社保、五险一金等;
大湾区9市给予工作和创业补贴。
二、北京
1.落户要求
赴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,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;
在海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;
出国留学一年以上;
年龄45周岁及以下;
按北京政策要求缴纳社会保险;
2.落户福利
优秀人才最高奖励100万;
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;
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;
可购买免税车一辆;
获得“特聘专家”的人士可获得100万元奖励。
三、上海
1.落户要求
赴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,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;
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;
满足社保缴纳规定时长;
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。
2.落户福利
可购买一辆免税车;
浦江人才计划:最高50万元资助资金;
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;
优秀人才最高可领50万元资助金。
四、深圳
1.落户要求
赴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,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:
45周岁以下
在海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,或在国外高校、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;
拥有深圳市《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》;
2.落户福利
可免税购车一辆;
留学生创业园的海归企业,可一次性获得创业前期费用补贴5-15万元;
给予生活补贴:本科一万五/人,硕士两万五/人,博士三万元/人。
五、广州
1.落户条件
赴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,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:
在海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;
满足广州市关于留学人员社保缴费的规定。
40周岁以下;
在海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,年龄在45周岁以下;
在海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,年龄在50周岁以下;
2.落户福利
小额担保贷款贴息,个人最高20万元;
1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补助;
留学人员以广州作为专利申请地址申请海外专利,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·行政部门申请资助;每年50个,每个最高10万元。